法律咨询热线:
15120778377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动态
罪罚轻重
刑辩指南
死刑知识
刑事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法律文集
刑事动态
罪罚轻重
刑辩指南
死刑知识
刑事法规
取保候审
刑罚分类
刑事案例
罪名分析
刑事证据
犯罪状态
强制执行
管辖知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罚分类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什么情况下可以减为有期徒
发布时间:
2014年7月11日
来源:
琼海刑事律师
http://www.qhxshls.com/
根据《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因此,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可以减为有期徒刑。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没收财产的判决由谁执行
2.死刑对犯罪的威慑有多大?
3.刑罚的预防目的
4.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5.交了罚金是否可以轻判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琼海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5120778377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