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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灭门屠夫官员 涉及两宗血案5条人命

发布时间:2017年6月10日 来源:琼海刑事律师     http://www.qhxshls.com/

官员涉及两宗血案5条人命

18年前震惊凯里的中国银行凯里支行行长乐贵建一家被灭门案、凯里市大十字派出所所长安某被杀案锁定真凶。警方近日已将疑犯控制。 据报道,疑犯的身份更令人惊诧:一疑犯为凯里市经济开发区城管局原局长、凯里市棚户区改造办副主任黄德坤,另一名疑犯为黄的同窗好友潘某。

新京报记者在凯里市多名官方人士处也证实了这个消息。 据了解,黄德坤被锁定为疑犯,源于他几个月前因涉嫌违纪被调查。调查人员在录取黄德坤指纹及DNA信息后,锁定其涉嫌当年的两起命案。 “我可能要双规了,最多进去四五年,帮我照顾好我的私生子。” 案发前,48岁的凯里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市拆迁安置指导办公室)副主任,凯里市开发区城管局原局长黄德坤对好友王文辉(化名)交待,一脸严肃。 果然应验,2016年7月4日上午11点,黄德坤接到市政府开会的通知,他似乎有所察觉,开车送其女性朋友到租房处,又折返开车回家停好车。

随后,黔东南州纪委监察局发布“铸廉行动”第63号通告:2016年7月5日,凯里市棚户区改造办副主任黄德坤(正科级)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令王文辉不解的是,他也被纪委两次叫去问话,一次很快出来,第二次在里头待了9天,反复让他介绍与黄德坤的来往。 等他出来的时候,得知黄德坤就是18年前,两宗案件的嫌疑人,一宗是4人死亡的灭门案,一宗是一派出所长被杀案,他瘫坐在汽车后座上。

12月12日,凯里市418医院(现更名为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家属楼17栋,是一栋上世纪80年代建成的红砖房子。 5楼501室的门口另外斜靠着一副铁门,布满灰尘。门里面即18年前的银行行长全家灭门案的案发地。 今年7月,警车一趟趟频繁驶入小区,将居民们带入了18年的那场恐怖回忆里。“12月1日,星期二。”418医院医生孙慧平清楚记得这个日子,她下午交接班,在屋里洗被单。 她住在18栋三楼,从窗子探出身去晾东西,听到乐贵建的女儿乐某屋里传来一声惨叫,“啊”地惊叫一声。

伴随叫声,能听到木地板啪啪啪的脚步声,孙慧平敲着木板跟记者说,要追着小孩打才有这种脚步声,以为打娃娃这么凶。 她撑出身体,抬头看窗子,卧室的窗子是打开的,她看不到人,只能看到一推拉窗,紧接着,窗帘连带着窗子“哗-啦”一声关上了。

孙慧平没能看清窗帘背后的人。 隔壁有人也听到了,也把脑袋伸出去,几个人都开窗子听。但是谁也没去管。

一些小区居民介绍,当天没听到“救命、哎哟”声音,只听到有对话声、吵架,里面骚动,不知道说什么。 有人回忆,1点30分听到闷响,以为柜子倒了,现在想起来可能是枪响。

乐贵建时任中国银行凯里市支行行长,妻子房某是418医院人事科科长。孙慧平与他家不熟,当时她上楼找了房某的好朋友刘巧玲去劝架。 孙慧平说,当时,刘巧玲和老公王老四打开窗子,两人一起看了看,又打了一个电话给乐贵建家,电话接了又挂了。

2点前,孙慧平看着刘巧玲上了楼。 随后,一切似乎平静下来。 24个小时过去,第二天下午五点,孙慧平做菜,听到楼下传来呼喊“杀人了”。乐贵建、房某、乐璇及前去劝架的刘巧玲被发现死亡。 418医院医生罗亚丽第一时间到过现场。

房屋是三室一厅,进门后,先看到的是刘巧玲的尸体,与门槛微斜,躺在地上;乐贵建坐在沙发上,头耷拉在沙发;房某倒在进卧室的通道;他们的14岁女儿乐某倒在小卧室的床边。

她还看到两瓶茅台酒瓶被打开,酒倒入一个小盆里,盆放在燃气灶上,开关开着。

罗亚丽给四名受害者化妆,她看到刘巧玲身上21刀,心脏正中1枪,右手手指虎口断了,连着皮;乐贵建,两枪,头正中和右侧太阳穴中枪;房某,中了12刀,身上,手脚都有伤;他们的女儿乐某,中7刀,手脚都有伤。 另一名处理尸体的医生姜峰则回忆,乐贵建眼窝处有个枪眼,靠着鼻梁,眉骨方向,就一个枪伤,并不是太阳穴,;房某9处(刀伤);其女儿7处刀伤;刘巧玲,22处刀伤,右手虎口快断了。

罗亚丽说,刘巧玲有个枪眼在心脏部位,肉内陷,周围有血迹,“洞有25px左右”。 罗亚丽回忆,刀比较快、比较猛,应一尺多长的匕首,太短的话扎不了很深,这里杀一刀,那里捅一刀,身上到处都有。脸上脖子上没有伤。 罗亚丽猜测,估计刘巧玲是进去就发现一家人死了,逃命反击,她块头大、反抗激烈,所以伤是最多的。 罗亚丽被叫去辨认,看到公安画了很多图像,图像不是很清晰,铅笔,素描画的单眼皮,平头,1米7左右。 “杀手跑到国外去了,我们猜测是有人拿钱雇凶。因为是行长,有钱嘛。”孙慧平说。 事后,小区举行了跳大神,放篝火,在屋里散黄豆,贴符驱鬼。 小区居民逢年过节还给受害者烧纸钱。

故意杀人罪的认定处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故意杀人罪中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犯罪嫌疑人杀害两家5口人,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客观上残忍剥夺了他人的生命,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具体法律相关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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