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5120778377
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 新增刑事和解程序

发布时间:2017年1月19日 来源:琼海刑事律师     http://www.qhxshls.com/
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 新增刑事和解程序 2012-09-23 来源:中国广播网 浏览次数:0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有关负责人今天(22日)介绍,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对备受关注的新增 刑事和解程序 有专章规定,预计今年12月出台。 在正在苏州举办的 刑事和解制度 论坛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副处长黄应生介绍,有关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正面向全国法院、中央政法机关以及专家学者公开征求意见,除了专家论证,已经得到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央政法委的反馈意见。 黄应生:我们估计司法解释在12月份出台,那么我们在司法解释里面专门有一章规定是和解程序的,总共有11条。 依据新刑诉法规定,对于刑事案件加害人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轻微刑事案件,检察院可以根据公安机关提出的从宽处理建议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法院可以根据检察院的建议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黄应生:赔偿经济损失,被害人谅解,坦白,还包括当庭自愿认罪,符合这四个情节我们就认为,如果把从宽理解为从轻,可能还不够。因此我们就规定这个 从宽 既包括 从轻 ,也包括 减轻 ,甚至包括 免除处罚 。我们就规定,对于双方达成和解的,首先是 应当从轻处罚 。 据了解,司法解释还将对刑事和解协议能不能分期履行、延期履行、能不能提供担保,具体内容是否可以保密,能不能反悔作出明确。  相关法规: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琼海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120778377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