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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先收定金怎么写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6日 来源:琼海刑事律师     http://www.qhxshls.com/

房屋租赁合同先收定金应该怎么写

收条

今收到XXX身份证XXXXXXXXX交来承租XXXX号房屋定金人民币XXX元,XXX日之内签署正式合同。如乙方未在约定日期内签署合同,则属乙方违约,所交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未在约定日期内签署合同,定金双倍返还。

收款人:

身份证号:

日期:

房屋出租定金收据怎么写

1、定金收据在进行书写的时候应该注意的就是一定要写清楚收款人还有身份证还有金额多少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2、定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3、定金具有替代性,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定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定金一方的利益。

4、定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订金等,;

5、在收据定金的是时候一定要写清楚,定金就是定金,正确的区分定金和押金,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是自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实际上在我国房屋租借市场当中,大部分情况下并不会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之前单独书写收取定金的收条,因为虽然定金的收取是为了保障合同的顺利签订但是租房合同可以收取的定金并不会太多,而如果收取定金过多或者收取定金之后签订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可以咨询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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